协议离婚还在冷静期,对方阻止见孩子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还在冷静期,对方阻止见孩子怎么办
在冷静期内协议离婚,但对方拒绝见面接触孩子怎么办
在离婚之后,若其中一方拒绝另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利,那么他们首先应当进行充分的协商和谈判以解决纷争。
然而,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圆满解决方案,则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在此种情况下,不能探视子女以及禁止他人接触子女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因此具备法定起诉资格。法院将依据儿童健康成长的最高利益为首要原则,对探望权的实施方式及时限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同时,他们有责任和义务要求夫妻双方积极履行此项法律规定,以确保子女能够得到全面周到的照顾与关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协议离婚还能起诉吗
在协议离婚之后,在特定情况下仍有机会进行诉讼维权。例如,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所达成的财产分割安排中存在欺骗、威胁等违法行为,或者有一方可不遵守其中规定的义务,如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用或是未能协助完成房产所有权转让手续等。
此外,当发现过去离婚过程中对方有隐瞒、转移、出售、损毁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时,亦有权提起诉讼以求重新分配这些资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协议离婚还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之后,父母仍然存在着重新争取抚养权的可能性。这常常需要证明现有的抚养安排对子女的成长发育产生了负面影响,例如,抚养方患有严重疾病、虐待儿童、或抚养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已经严重地干扰到孩子的正常成长等等。如果您能拿出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孩子继续留在对方身边将无法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以及全面发展,那么法院很可能会予以接纳并支持更改抚养权的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
在冷静期内协议离婚时,若对方拒绝接触孩子,首先尝试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若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向法院申请探望权。法院会依据儿童利益优先原则,合理裁决探望方式和时间。双方需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确保孩子得到全面的关爱和照顾。